融合门户
领导信箱
|
在校生
教职工
考生
校友
师院新闻
通知公告
媒体师院
校园看点
社交媒体视界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学校章程
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学院设置
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外国语学院
历史与档案学院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化学与材料学院
地理与资源学院
旅游文化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研究生院
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国际生培养
科学研究
科研服务
学科建设
学术交流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继续教育
成人教育
自学考试
教育培训
评卷基地
合作交流
国内合作
国际合作
走进师院
校园生活
校园风光
校园信息
学校荣誉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学校采购
经费管理
应急管理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师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事】关于推荐我院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兼职教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3-11
点击数:
1、兼职教师的任课资质审查。符合聘任资格与条件的兼职教师,如实填写《兼职教师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有关学历、职称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能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由贵州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对应聘教师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者,报贵州教育学院审批。批准担任兼职教师的人员将签订聘任合同(一式二份),明确双方责权利,并由贵州教育学院发给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兼职教师聘任证书。
上一条:
【院庆】关于撰写各系(院)、各部门简介的通知
下一条:
【职称】关于赵德肃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